三天内返还不当得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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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3:24 温州都市报 | |
杜笑铃 瓯法 本报讯某银行把美元错当成港元支付给客户,发现后客户称自己已无力返还,由此引发一桩官司。昨天,瓯海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客户许某三日之内返还不当得利,同时还要承担法院的受理费及其它诉讼费共1169元。 原告某银行诉称,本月15日,许某通过该银行瓯海区支行的账户收到从香港汇来的3000元多港币,银行工作人员将该笔港币误记成美元。本月19日,许某到该银行领款时,银行用美元支付。三天后,该银行在内部查账时发现错记款项,于是便报了案。警方找到许某,他承认了自己多拿了银行的款项,但拒绝归还多领的23979.91元人民币。 据了解,许某是湖南人,系香港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验货员,他承认原告的诉称属实。 经审理,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原告诉称的事实一致。法院认为,许某领取该笔款项后用于消费和偿还债务,造成原告的损失,已构成不当得利。在审理期间,许某已返还该银行人民币3500元。法院遂判令被告必须在三日内返还原告其余多领的20479.91元,及法院受理费、其它诉讼费。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