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食品未经许可不准出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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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9日17:44 深圳晚报 | |
十类食品未经许可不准出生 这10类食品是:饮料、冷冻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罐头食品、方便面、饼干、膨化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糖、味精 本报讯(记者陈莉)继去年市质监局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 据市质监局质量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准入制主要包括3项具体制度: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即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规定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即检验合格食品都要加印(贴)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市质监局将于近期举办“新十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技术培训班”,让食品生产企业顺利获取生产许可证。据介绍,凡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或销售无证产品的,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相应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作者:记者陈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