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休妻”欲公证 法律坚决不答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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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1:3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记者 化冰]2003-10-30 00:24本报讯我市一个事业上较为成功的小老板,要同自己的妻子离婚,不知是出于息事宁人,还是为了仗义行事,竟然提出了要给妻子一笔巨额“送终钱”的条件。但当他们到公证处欲进行法律公证时,却由于小老板要送的这笔钱没有正规的名分,在法律上找不到必要的依据,没有得到公证人员的认可。10月28日,西岗区公证处的赵晓凌主任正在办公,进来一对看上去30岁出头的男女青年。男青年是我市一个在事业上比较成功的小老板,他同妻子结婚不久,就提出了离婚。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带着妻子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