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要赔短信用户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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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4:43 北京青年报 | |
市工商局拟定《短信服务基本条款》 本报讯针对目前互联网短信息服务中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日渐增多,北京市工商局根据近期消费者对网络短信息服务的投诉热点,对网络短信息服务商的服务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并且指导拟定了《短信服务基本条款》。从今天起,搜狐、新浪、263、TOM四家影响最大的门户网站将率先实行这一统一的短信服务基本条款。 这项基本条款首先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到了重要位置,剔除了网站原有的一些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条款,并加强了对用户隐私权的保护和用户消费安全的事后保护,约定了如因短信服务引发用户损失,网站负有先行赔付的责任。同时条款要求,网站如在基本条款外有新增加对消费者权利义务限定的必须以不同的颜色、字体明显表示,让用户事前知晓。1 作者:张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