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率先试点电动车上牌 相关政策正在制订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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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06 江南都市报 | |
省交警部门正在考虑相关事项南昌市将率先试点 28日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的范畴后,引起极大关注。昨日,交警部门明确表示,我省(重点是南昌市)是否“封杀”电动自行车,还得由省政府来决定。 市民:期盼电动车上牌 昨日,南昌市许多市民得知电动自行车被划入非机动车范畴后,都非常兴奋。吴小姐早就想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但被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南昌要封杀电动自行车”的消息给吓着,一直没下定决心。现在既然已经立法为电动自行车“正身”了,自己买得也放心。 商家:生意会更好做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长廊的自行车市场,发现前来购车的顾客络绎不绝。一位经营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有了“名分”后,许多早有打算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就会付出行动了。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制定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政策法规。 交警部门:南昌将实行上牌试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为电动自行车“正身”,那么电动自行车在我省(重点是南昌市)是否仍会部分被“封杀”呢?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晓平。陈晓平告诉记者,省交警总队已经在考虑为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等制定相关事项,且在适当的时候会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目前,南昌市正在酝酿有关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政策,经政府批准后,将率先在全省实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试点。文/本报记者陈海云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