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交易中心请来律师坐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7:0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近日将引入房地产交易律师代理制度,请来律师在中心一楼大厅坐堂,确保房产交易的合法性。律师在交易大厅设立接待窗口开展工作,市民可自愿委托其调查交易房产的情况,收费参照中介收费标准。律师调查的内容包括审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见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和买卖契约的签署;房屋现场调查;卖方权利瑕疵审查(共有权、优先权、抵押权、拆迁、司法查封等)等等。(方迪斯 陆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