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调查:爱心不应染“灰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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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8:3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公司为受伤员工垫付医疗费用,又从员工们的捐款抵扣,引发了一场争执,但大多数人认为:爱心不应染“灰尘” 据朱先生介绍,他19岁的堂妹在集美一家电子公司工作,本月15日晚她在回宿舍的途中被一辆货车撞倒,当场昏迷,被人送进医院,而肇事司机却逃逸了。直到18日,同事才在中山医院找到了她,当时她躺在重症病房。公司得知此事后拿出了10000元现金垫付了医疗费用。其后,公司同事发出倡议书,号召员工捐款帮助家境贫困的小朱,到20日,公司200多名员工捐了数千元。然而小朱的家属始终没有收到这笔捐款,经了解才得知,公司扣下了同事们的捐款,充抵垫付的医疗费。 记者28日下午来到这家电子有限公司。在公告栏里,记者看到了一张倡议书和一封感谢信。倡议书的落款日期是18日,署名是李某;感谢信同样也是李某20日所书,大意是感谢公司领导员工对小朱的援助。 记者随后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他说,李某是小朱的男友,也是该公司职工。18日李某找到公司寻求帮助。由于当时急需缴纳治疗费和住院费,情况紧急,公司当即借给李某10000元现金。在借款的同时,公司也与李某商议偿还事宜,公司鉴于李某难以偿还欠款,建议李某在公司内发出倡议,呼吁员工捐款,把所得款项抵偿欠款,不足部分则作为公司的爱心捐助,这方案得到了李某的同意。目前,捐款有3000多元,剩下的欠款公司并没有要小朱的男友和家人偿还。这位负责人说,当初是出于救人要紧的想法才主动在第一时间借款,现在反而得不到伤者亲属的理解,令他感到寒心。 一方认为,借归借,捐归捐,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另一方则认为,用捐款充抵欠款理所当然。对此,一些捐款者也发表了看法,他们大多认为,公司为受伤员工垫付医疗费也是爱心的体现,如果当初公司与李某有过约定,则此举不为过,但不论双方如何争执,都不应让爱心染上“灰尘”。 文/本报记者 殷磊 漫画/陈军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