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难事:读者支招《楼上楼下斗法3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46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昌陈先生:碰到这样的邻居,那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多次劝阻无效,可以去告楼上的住户。《民法通则》第83条“相邻权”里面,有一条司法解释叫“相互妨碍”,跟刘女士的情况颇为相似,她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洪山程先生:楼上的住户虽然无理,但刘女士一有大太阳,就把被褥拿出来晒,是不是太勤了些,你家要晒被褥,人家也要晾衣服嘛。她完全可以跟楼上的住户谈一下,以后再 多谢热心读者为刘女士出点子。(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