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合一”后如何办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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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09:48 汉网-武汉晨报 | |
缴费工资基数统一 本年度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均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为准)为准,其中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仍按现行规定核定。 申报需职工本人签字 缴费单位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当年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单位申报时,应根据其上年度全部职工人数和工资额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表》,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时附单位工会签章的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据此核定缴费单位及个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按月五险一表申报 缴费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按照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到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申报下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单位申报时,按“五险一表”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职工人数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同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 违规行为将重罚 未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保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