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抢劫案审六次判四次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4.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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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0:15 沈阳今报 | |
陈刚记者李雨滢房立今报讯一起抢劫案经过两级法院六次审理后,被告人被无罪释放。昨天,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外公布此案,当地检察院、法院依法赔偿当事人4.8万余元。 1998年1月17日,家住新城子区的孟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同年2月20日,他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6月1日,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孟某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 释放后的孟某向新城子区人民法院和新城子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接到孟某的申请,新城子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依法进行了调查。昨天,新城子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赔偿决定,赔偿孟某在1998年1月17日到2001年1月16日羁押期间的损失4.8万余元。新城子区人民法院和新城子区人民检察院各承担1/2责任,保护了孟某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