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获取三万元丢职判罚又入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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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0:31 锦州日报 | |
日前,凌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该案被告人陈某利用工作之便,骗取银行贷款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担任某信用社储蓄所记账员的陈某向别人借了3万元,以宋某的名义存入银行,次日以该存单作抵押申请贷款。按照规定,贷款首先需办理止付手续,可信用社的信贷员见是熟人,未假思索便给开了该手续。陈拿着手续回到本单位找到现金员苏某,要其把这个存单办个 作者:杜绍友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