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场开始按“星”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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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0日11:3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随着我市对居民小区的整治,昔日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场变成了小区里靓丽的一景,居民存车时也比以往便利了很多。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对居民区自行车场实施按级管理、分级收费。今后,不同级别的自行车场向存车人收取的费用将有所不同。 按规定,居民区自行车场共有5项标准,即:自行车场要做到内外环境整洁,场内和车场围栏不准堆放生活垃圾和砖瓦石块等建筑材料和其它物品;自行车场内只允许停放自行车 完全达到上面5项标准的自行车场为一级自行车场,相当于“五星级”,收费标准为:普通自行车存车费为3.00元/辆月;山地车为4.00元/辆月;摩托车(含助力车)价值5000元以下的10.50元/辆月,价值在5000-10000元之间的12.50元/辆月,价值超过10000元的15.50元/辆月;手推车为9.50元/辆月。达到任意4项标准的为二级自行车场,相当于“四星级”,收费标准为:普通自行车存车费为2.50元/辆月;山地车为3.50元/辆月;摩托车(含助力车)价值5000元以下的10.00元/辆月,价值在5000-10000元之间的12.00元/辆月,价值超过10000元的15.00元/辆月;手推车为9.00元/辆月。达到任意3项标准的为三级自行车场,相当于“三星级”,收费标准为:普通自行车存车费为2.00元/辆月;山地车为3.00元/辆月;摩托车(含助力车)价值5000元以下的9.50元/辆月,价值在5000-10000元之间的11.50元/辆月,价值超过10000元的14.50元/辆月;手推车为8.50元/辆月。对达不到上述三级标准的自行车场,将对其进行整顿,直至达到标准,经市建委、市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此外,各居民区自行车场还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悬挂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自行车场等级收费价格板。 (记者刘一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