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高价电坑苦个体户》后续:电力局推托 物价局难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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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5: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咸阳讯 记者凌寒程辉武功县小村镇部分个体户被收取高价电一事,经本报披露后,县物价部门已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但由于县供电局不配合调查,至今仍无结果。 10月24日,记者来到武功县物价局。该局徐局长及物价检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小村镇电管所的事情发生后,他们的检查人员已先后去过电管所及电力局,也将收取群众高价电的收款收据复印了下来。但是电力局一直以工作太忙或有关领导不在予以推托,不配合调查 据物价局同志讲,类似小村镇电管所这样的价格违法案件,按照《价格法》规定,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查处。一经查实,一是责令其先退赔违法所得,二是罚款,有违法所得者罚款按违法所得的5倍处罚,无违法所得,处2万至20万元的罚款。 仁成村电工成某10月29日专程来报社告诉记者,他负责收村上六七户个体户的电费,出的是机制票。据记者了解,小村镇的高价电已收了好几年。 就该案的查处结果,本报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