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政部门行风评议会呼吁保障城郊失地农民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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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7:20 扬子晚报 | |
在10月30日举行的南京市民政系统行风评议会上,行评代表们呼吁,要关注城郊失地农民的利益,采取多种渠道解决拆迁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 原南京地质学校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行评成员万兴华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郊拆迁力度加大,失地农民的群体在积聚放大,他们的保障和就业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给一笔钱一次性支付农民的土地出让、土地附着物、青苗费和房 以南京为例,从2001年试行新的征地拆迁试点,人头补偿标准有所提高,公益性拆迁每人2.8万元,经营性、开发性拆迁每人4万元,男55岁、女50岁以上另付1500元养老金。但这只相当于公务员一到两年的收入,重新购置商品房支付几万到十几万不等后,所剩已不多。如找到工作还过得去,没有稳定收入难免“坐吃山空”,吃低保的比例不断扩大。如南京市最大的农民小区幕府山庄,2200户拆迁农民中,进低保的有212户,近1/10,远高于城区小区的低保户比例。在南京市拆迁量最大的栖霞区,栖霞街道灵山村10月份一下有300多人办理低保手续,该街道年底还将有6个村被拆迁,1000多人又将进低保。失地农民步入贫困的比例在扩大。 调查中许多农民反映,过去依靠种田维持最基本的保障,就近到城里打打工,生活不差,但一下失去土地这个最基本生产资料后,多数人年龄大无技术,找工作不易,收入不稳定,吃用开支增大,一些家庭生活质量反而不比从前。没有工作,许多人干脆在家里打麻将消磨时日。对此,许多区县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栖霞区通过对口培训、进区企业指令安置、奖励用工等途径,安置农民就业。但从总体来说,失地农民的安置和出路不容乐观。 专家建议,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在用低保兜住最低收入群体的同时,一方面要提高补偿标准,一方面要探索系统性的安置办法。目前,我省吴江已采取拆迁听证制度,对农民补偿标准进行听证,而不是一刀切或开发商说了算;芜湖则采用集体土地流转的办法置换拆迁补偿;浙江、上海出台了拆迁农民保障制度,这些对提高补偿标准、完善拆迁办法都有借鉴启发作用。万兴华代表建议南京市对目前征地拆迁农民的收入、工作、生活来一次系统调查,并对近年内城郊拆迁规模和涉农户进行评估,以采取系统办法保护和安置拆迁农民。(顾巍钟)(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