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长期不孕 原是12年前医院私装节育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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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7:42 扬子晚报 | |
婚后十多年未孕未育,多方求医无果,谁知是其子宫内不知道何时被放置的一节育环在作怪。中年妇女倪某愤而将为其在十二年前实施人工流产手术的无锡市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多年来求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1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日前,该案已经无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审结,法院一审判决该医院赔偿倪某各项损失3.6万元。 倪某于1991年因未婚先孕而至某医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当时医院未告知其为倪某放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某医院当年为倪某作人工流产手术时的《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中,注明为倪某实施的为水囊引产手术,在“宫深、环号”栏目下注明“详见病历”,但某医院却又未能提供由其保存的病历。 法院认为,某医院虽不承认在实施人工流产手术时放置的节育环,却又不能提供相应的住院病历,对于倪某在北京取出的节育环,又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系倪某在其他医院所上,故应当推定为某医院在为倪某实施人工流产手术中擅自放置了节育环,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明显存在过错,致使倪某至今未育,侵犯了倪某的生育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倪某至今尚为育龄妇女,并未丧失生育能力,故作出上述判决。(高新法 沈峥嵘)(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