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受害者获民事经济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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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08:07 黑龙江日报 | |
金钢 记者 卢军 本报30日讯今天下午,在“宝马”撞人交通事故中死者及家属以及在这起事故中受伤住院的7名群众得到了医疗等费用的民事经济赔偿。 按照国家赔偿规定,死者刘忠霞及其家属共获死亡补偿费、丧葬费、3名参加事故处理 目前,肇事人苏秀文的刑事部分由检察机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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