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机关已聘人民监督员20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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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1:0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石家庄10月30日电(记者许海涛)河北省黄骅市犯罪嫌疑人冯某将其管理的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获取利息1757元。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存折上资金支出均为单位使用,冯某尚未构成挪用公款罪,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检察机关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经过人民监督员评议,撤销了该案。 记者今天从河北省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案是河北省检察 新近实施的《河北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有两大突破,一是在高检院规定实施监督的自侦案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和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上,河北省检察机关又增加了对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判无罪拟提出抗诉的案件;二是对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案件,如果社会各界仍不满意,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可通知其他人民监督员再行评议,但再行评议不超过3次。 河北省法学会秘书长张世建说,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有益探索,该制度是来自社会外部的一种监督,而且在程序上是刚性的,这种监督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些关键环节,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上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增加的一道特殊程序,旨在将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监督权落到实处,弥补缝隙,同时增加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