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托”巧“勒”征婚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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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2:30 哈尔滨日报 | |
离异的于先生24日来到一婚介所登记,婚介人员告诉他:登记是免费的,但是为他联系对象需要打电话,得先交10元钱“电话费”。于先生觉得说得有理,痛快地交了钱。 第二天,婚介所通知于先生去见面,并交100元“介绍费”。下午,交完钱的于先生与一位自称姓张的女士见了面,张女士的条件恰好就是于先生要求的,他感到很满意。谈话过程中,婚介人员一直站在旁边,于先生几次问张女士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都被婚介人员 回家后,于先生越想越觉得这“交往费”不该交。于是,29日下午15时,于先生便提前来到了婚介所门外,他打算堵住张女士,只要征得她的同意,两人不交“交往费”也可以继续交往。可是,等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张女士的影。他给婚介所打电话,对方说:“张女士刚走,人家可说了,你要是连这点钱都不交,那就说明你没啥诚意。这可是考验你的时候,你可得经得住考验啊!” 于先生觉得纳闷:自己为什么没看到张女士进出呢?为弄清真相,他告诉婚介所明天中午11时去交钱,但条件是张女士必须到场。30日,于先生又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婚介所门口,还是没见到张女士的影。11时刚到,婚介所便给于先生打来电话,称张女士5分钟前刚到,正等着他来交钱,要再不来,就不同意继续交往了。于先生气愤地说:“我在门口站了一个小时了,咋没看见她进门?”对方愣了一下说:“我看你心不诚,怨不得人家不同意!”说完便挂断了电话。于先生这才明白,自己是让婚介所和“婚托”给骗了。 本报记者 王静 (“新闻110”线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