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为“阳光政府”定杠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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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1:59 齐鲁晚报 | |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获通过 本报济南10月31日讯(记者 李艳)建“阳光政府”济南有了制度规定,今天,经济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检察院及国有企业“三公开”。 这“三公开”包括,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彩票发行等活动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务公开;国有企业对重要经济活动决策,实行厂务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