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客死南京 好法官垫钱善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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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2:12 新华网 | |
打工女遭飞来横祸 1999年12月1日,对四川来宁打工的李泽芳一家来说是个灾难性的日子。当天下午3点,40岁的李泽芳在横穿玄武区红山路时(未走人行横道线),被南京司机王建中驾驶的金杯面包车撞伤,后交警部门认定李泽芳负主要责任。2001年1月15日,李泽芳在手术后呈现出“植物人”状态,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经鉴定,李泽芳的伤为一级伤残。 2001年,此交通肇事案经过玄武法院、南京中院两次审理后,最终判决:扣除已支付的35634.89元,王建中还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一次性给付李泽芳186992.11元,另外王建中还要赔偿李泽芳褥疮治疗1年期间的护理费,赔偿标准为每月348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建中迟迟不付钱,万般无奈的李泽芳家属向玄武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据本案的执行法官佴永年介绍,由于肇事司机王建中家境确实贫寒,他不堪面对巨额“罚单”潜逃了,而肇事车辆是他借钱买的,事发后债主就抢在法院执行之前将车辆转移了,至今下落不明。 而李泽芳家境更为贫寒:由于她们全家在南京没有住房,一间10个平方的病房里,住着她和护理她的母亲以及哥哥、嫂子,里面放着3张小床,还有一个储藏药品的冰柜,一家人做饭全在走道里,他们都没有太多的收入。 法官守候抓获司机 执行法官先将95000元保险赔款分批交给李泽芳家属,而后又到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及其家中多次查找王建中的下落。为了让李泽芳拿到更多的赔偿款,玄武法院四五个执行法官连续几个月在夜里11点—12点钟到王建中家耐心守候,可还是没有结果,最后执行法官改变计划在凌晨守候。去年12月9日凌晨3点钟,4个执行法官开着地方牌照的面包车在王家附近静静守候,终于在早上7点多钟把王建中逮了个正着,后将其拘留。 司机无力交付赔偿 然而王建中没有正式工作,将他拘留起来,李泽芳还是拿不到赔偿款。如何才能让王建中解决赔偿问题呢?执行法官为此思索了好长时间。去年12月19日,执行法官将王建中带至医院看望遭受车祸伤害呈“植物人”的李泽芳,“我现在很惨,但她比我更惨。”看到李泽芳生不如死的样子,王建中痛心疾首:“如果法院放我出来,我每个月给她400元看病。”可此后王建中又失踪了。9月17日上午7点钟,法官将王再次抓获,此时已患上肾炎的王建中全身浮肿,但他还是向亲戚借了2000元交给李泽芳家属应急,同时他诚恳的表示,只要低保金一下来就交给李泽芳。10月16日,王妻将第一笔340元低保金交给李泽芳家属。 法官垫钱办理后事 今年10月27日上午,成为“植物人”的李泽芳离开了人世。家属将噩耗通知了法院,并表示“无钱安葬”。承办法官佴永年发现李泽芳裸着身子躺在白布里时,二话没说,自己垫钱赶紧上街为李买来寿衣,后又联系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书,联系火葬场安排火化,联系照相馆画像。当天下午1点多钟,火葬场就将死者接走。由于李泽芳家属希望让李安葬在南京,执行局长王海城又垫钱为李联系安葬墓地。昨天上午,火化后的李泽芳终于如家人所愿安葬在南京。下午,李泽芳的大哥李贤春来到玄武法院执行局,对该局王局长千恩万谢,并说一定要给好法官送面锦旗表达心意。(记者宗一多)(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