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排上岗还削减安置费 南昌县饮食服务公司的做法遭员工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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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7:0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桑志罩报道:毕业分配后,因单位不景气一直未能上岗。单位改制时,这一部分未能上岗的员工竟然只能得到一半的安置费。南昌县饮食服务公司的做法遭员工质疑。 据南昌县饮食公司原职工梁女士反映,她于1995年7月由南昌市技工学校毕业,分配至南昌县商业局下属的南昌县饮食服务公司工作。报到后,人事部门要她回家等候上岗的通知 时隔8年多,梁女士偶然听到分配至该公司的同班同学说,单位已经改制,他得了8年的安置费,还有每月50元的生活费。她听后十分震惊,赶到单位询问,结果被告知他们属挂编人员,不享受安置费、生活费。于是,她向商业局、劳动局等单位反映,均被告知可享受原单位的职工权益。经过与公司领导再次协商,公司答复“安置费发放50%”。 昨日下午,记者与南昌县饮食公司宋经理联系上。他表示,发放50%的安置费是公司的决定。公司里与梁女士相同情况的有9个人,都按此条例办理。梁女士等人认为,国家已规定她们享受普通职工的权益,公司就无权扣掉一半安置费和生活费。 据了解,出于各方面的考虑,9个人均已办理了一半安置费的领取手续。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