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事业要走向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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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7:40 扬子晚报 | |
昨日,在《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十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张桃林提出,要将红十字事业走向社区。张桃林表示,各地建立健全社区红十字组织,积极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加强群众性救护训练;利用社区综合优势,广泛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倡导公民无偿献血。(通讯员 江建宁 记者 华琳月)(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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