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职工住院费用减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7:49 汉网-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俊)今日起,武汉市医保职工住院报销“起步标准”下调100元,平均最高报销额提高80元。这意味着全市100多万名医保职工住院费用将减轻。 医保住院报销“起步标准”是指医保职工住院时必须自行负担的一笔费用,超过这笔费用的部分才能由医保按比例报销。以前,我市医保职工进一、二、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起步价”分别是500元、700元、900元。今日起,这一“起步价”分别下调100 医保职工住院报销的平均最高金额即“定额结算标准”,决定着职工每次住院报销医疗费的最高额。以前,我市一、二、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分别为1323元、1720元、2500元。今日起,这一“封顶价”分别上调80元。(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