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外的温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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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17 大连日报 | |
———一起离婚案件背后的故事刘辉本报记者邵海峰由于失去了工作,41岁的晓雯生活越发窘迫,本已岌岌可危的婚姻面临崩溃的边缘。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中山区法院法官的帮助下,她终于平安地走过了危机。这真是一段情与法交融的感人插曲。 面对离婚诉状贫困妻子痛不欲生 3年前,晓雯的婚姻就已经出现了红灯:丈夫以单位离家较远为由,住到了外面。为了让快上初中的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晓雯委曲求全,只盼着女儿早日成才,在她的严格管教下,女儿成绩非常优秀。2001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她们平静的生活。由于单位转产,晓雯成了一名待岗人员,每月只有170元钱收入。晓雯要求丈夫给家里一些生活费,屡次未果,晓雯找他领导做工作,没想到,丈夫竟顺水推舟提出离婚,还坚持要孩子。女儿是晓雯生活的全部,是她的情感寄托,僵持了一段时间,丈夫到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8月6日,中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厅副庭长谭红梅接手了这起案子。在通知晓雯来法院领取应诉通知书时,不太明白法律的晓雯充满敌视地说:“你是什么法官,竟然帮着他跟我离婚。”因而拒不到法院应诉。谭红梅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给她,讲解司法程序:“法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你不应诉,不就放弃自己的权利了吗?” 案子的焦点在孩子,双方当事人都有一份证明孩子愿意跟自己过的文字材料。在与孩子的交谈中,这个已上初中的孩子曾说了这样一番话:“这段时间,爸爸经常接我出去玩、买好东西,妈妈从不给我零花钱,还老管我,我想跟爸爸过。”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么多年的晓雯得知女儿的想法后,伤心得反复说:“我真是没用,孩子都养不起,孩子不需要我,我还活着干什么。”她绝望的神情成了谭红梅心头抹不掉的牵挂。在案子调解中,谭红梅每天给晓雯打电话,生怕她出意外。一天,情绪低落的晓雯对谭红梅说了这样一件事:前些天,丈夫接走了女儿,3天后,晓雯拿着干净衣服到学校给孩子换洗,老师说,女儿已经三天没上学了,后来才知道,丈夫把女儿放在奶奶家,自己也不回去,疏于管教的女儿竟然逃学了。面对这一切,晓雯感到万念俱灰。 柳暗花明爱心点亮就业路 一个是对生活失去信心的贫困母亲,一个是世界观正在形成当中的女儿,法官的判决将会是两个弱者生活上重要的岔路口。法官的责任让谭红梅非常规地办理了这起普通的离婚案——她要给晓雯找一份工作,让她在一个平等的经济基础上来考虑今后的道路。 中山区法院领导得知这一情况,非常赞同谭红梅的想法,又把情况上报给区政法委,为晓雯找工作成了大家共同的目标。谭红梅找到晓雯单位的工会,他们对晓雯的生活境遇感到非常震惊,原来,内向又要强的晓雯从不在大家面前提起这件事情。大家想,如果真是因为离婚而出了什么意外,那也是他们的失职啊。 由于单位的房子都出租给私人办起了药房,晓雯回到原单位工作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于是,大家又发动亲朋好友为她找工作。由于长期的精神和生活压力,晓雯的身体垮了,连站8个小时柜台的体力都没有,加上她已经年过40,许多单位都婉言回绝了谭红梅等为晓雯找一份工作的请求。就在众人为此事犯愁的时候,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听说晓雯原单位的总公司有一名领导是区人大代表,就通过区人大的引荐,亲自敲开了他办公室的门。10月18日,对于晓雯来说,真是一个充满了阳光的日子,在这名人大代表的亲自安排下,晓雯来到总公司下属的一家单位报到,当了一名办公室的内勤,工资恢复到待岗以前的标准。谈起现在的感受,她说:“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与女儿一起生活的日子,我现在感觉正在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每天,打开办公室的门,我就会感到精神的充实。” 采访手记:时至今日,这起离婚案件还没有最后判决,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晓雯不会再因为婚姻的变故而绝望自杀,女儿也会有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她们的生活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以看出,中山区法院在这一案件办理过程中更注重的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人文关怀。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杨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专门就“司法为民”作了深刻阐述,提出“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司法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中山区法院在一个很普通的离婚案件中所采取的特殊手段正是找准了“司法为民”的切入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