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要索赔“性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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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09:29 半岛都市报 | |
丈夫给包工头干活时从5楼摔下,造成爆裂性脊椎损伤,下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性功能丧失。妻子既要照顾丈夫和公婆,还要为子女的学费发愁。10月31日,莱西41岁妇女史翠娥向记者表示,她要上诉索赔“性权利”,用这笔赔偿费来完成孩子的学业。 五楼坠地下身瘫痪 赢了官司却留遗憾 10月31日下午,家住莱西市周格庄镇东龙湾一村的史翠娥来到本报接待室,向记者哭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据她介绍,丈夫杨秀德出事前干建筑活,每年都有10000多元的收入,是家里的顶梁柱,儿女成绩很好,家庭幸福美满。 2002年9月14日下午,不幸降临了。杨秀德在义坛店小区2号楼5楼贴马赛克时,突然听见脚下脚手架一声巨响,自己就从楼上跌了下来,此后就失去了知觉。当第二天他醒来时,下半身已经没有知觉了,医生说,他将终生失去性功能。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 2002年11月,史翠娥作为丈夫的代理人,将包工头、工程队、建筑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59135.20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0000元。2003年9月27日,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决杨秀德夫妇胜诉,包工头左某赔偿杨秀德各项损失共74719.52元,但是法院以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根据为由不予支持。虽然赢了官司,但是杨秀德夫妇并不轻松,各种医疗费用已经花去了10多万元,更重要的是杨秀德永远失去了正常的夫妻生活。 生活拮据难以为继 索赔只为儿女求学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还有老爹老娘需要照顾,生活一下子从天上掉到了地下。所有的积蓄都用来治病了,家里已经揭不开锅,无奈史翠娥到娘家借了两口袋玉米充饥。 据史翠娥讲,丈夫患病以来家里只买过三回肉,两次是因为过年,一次是因为儿子杨清考上大学。杨秀德觉得自己成了家里的累赘,流着泪说:“翠娥,我对不起你和孩子,我还是走了(死了)的好,这样我和你就都解脱了。”听了丈夫的这番话,史翠娥心里如同刀割一般。 21岁的儿子杨清和17岁的女儿杨琳是史翠娥夫妇的骄傲。今年,杨清以优异的成绩被南京林业大学录取,杨琳也考上了莱西一中。两个孩子的学费都是9000元,再加上生活费每人至少需要10000元。为了凑齐学费,史翠娥借遍了整个村子,还将今年收的麦子全卖了,一家老小靠玉米面维持生活,即使这样,女儿还有6000元学费没有着落。杨清现在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挣钱,而杨琳为了省钱从家里带馒头和咸菜,从来不在外面买着吃。 史翠娥说,自己已经40多岁了,还提起这样的诉讼很“丢人”,但不是走投无路自己也不会走出这一步,“索赔‘性权利’不为别的,都是为了孩子们,她要求的赔偿费用只要能够供养两个儿女完成学业就行。自己和丈夫都不年轻了,但是孩子们的路还很长,无论如何也不能耽误了孩子们的前途。” 律师认为案子“新鲜” 建议由其丈夫上诉 对此,岛城的葛卫桥律师认为妻子要为丈夫索赔“性权利”的案子确实比较新鲜,但是胜诉也不是不可能。葛律师称,“性权利”不完全属于精神权利,它是人身权利的一种,同时也是夫妻共有的一种权利,丈夫“性权利”的剥夺对于妻子来说是同样的,但最好还是由丈夫杨秀德提起上诉。 本报记者 李百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