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向鹏实习生刘桥斌通讯员裘颖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昨日,市住宅局召开了深圳市物业管理信访工作会议,针对以往出现的各种困难、纠纷,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措施。
针对我市新出台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部署,为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要提 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安排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二是在物业管理信访工作中要善于换位思考,满腔热情的接待业主和企业,把业主和企业的来电来信来访作为自己的事来办,提高来信来访一次结案满意度;三是建立物业管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每半年由市住宅局物业管理监管处定期召开一次;四是建立物业管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互相推诿、久拖不办、导致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追究部门领导人和承办人员的责任;五是各级物业管理监管部门要改进信访工作方法,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活动,坚决杜绝“一批、二转、三不管”的现象,切实做到接待一件,解决落实一件;六是切实做好“重点人、重点问题”和集体上访的处理工作,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可推选2—3人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我市100余名物业管理代表出席会议。
作者:记者郑向鹏实习生刘桥斌通讯员裘颖颖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