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年10月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唐山市对特大经济罪犯李真受贿、贪污一案(本报曾作报道)进行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李真上诉,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李真的死刑判决。李真在被捕受审期间,在坦白交待自己犯罪行径的同时,还根据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致信专案组,在信中对反腐斗争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下是李真给专案组的信件的摘录:我个人认为,当前官场上突出的弊害是吏治腐败和结党营私,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渗透。这种败坏风气的严重状况,不谈不等于没有,正视现实也绝不是自我否定, 而是为了彻底地改变它,由此就更能说明我们党的英明、伟大。目前这种状况,只运用常规性方法治理已不易切实见效,我认为除了有效地治理腐败环境等措施外,还应采取一些“非常之举”,积极稳妥地触及官场上一些深层次矛盾,使各级官员均能产生强烈的心灵震动,进行深刻的反思,方能达到一定的实质效果。据我所了解的社会有关情况,实事求是地讲,如果严格按国家法纪条款来衡量,目前在我国逾越原则发生腐败问题的官员已绝不是少数,腐败现象已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只是在程度上和性质上有所不同。但任何腐败现象都是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加深的,可当前受到法律惩处的人数却是其中一个很小的比例。针对当前的客观实际情况,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考虑,我认为在当前治理这些败坏风气的特定时期内,国家如果制定一条“宽严并举”的法律政策,这一效果有可能会得以充分体现。我所说的“宽严并举”具体讲就是在一定的时限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反腐败运动。严格按国家法纪规定的条款,运用科学的办案体制和办案机制,从严加大对腐败属实的查证面。据我所知,目前在被查处的许多腐败官员中,过去在被人举报或受到案件牵连后,都在极力想办法躲避组织审查,但一旦受到查处,又都在后悔当初所为,如果能早一点得到组织审查,也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对此我就有着深刻体会,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如若开展这一反腐败运动,运用何种办案体制和办案机制至关重要,因为它对此项运动能否取得成效会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务必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同时因势必要涉及到众多人事问题,故应结合人事体制改革和干部交流等工作同步进行,这也是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大好时机。当今我国政局十分稳定,我相信,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目前这种多年积累的腐败状况一定能得到有效治理。党和人民的罪人:李真编后语:今年2月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进一步指出:“在继续下大力气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充分表明,党中央有决心有信心治理猖獗的腐败现象。我们在编发大贪官李真这封类似遗书的信件时,心情很不平静,李真虽然口口声声一再声明“无颜有任何奢望”,但从信中不难看出其求生欲望的强烈,假如李真早日能感悟到如他信中所言的一些道理,那么他就不会有今天的不归之路。据《成都晚报》(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