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招来“有妇”之夫 女青年落入征婚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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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09:57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齐翔) 汉口台北路居民许静刚刚通过婚介所认识一名男子,双方仅见一次面就接到电话被人臭骂一通,令全家人尴尬不已。 许静现年22岁,去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工作稳定的大公司任职。因没谈朋友,常有亲朋好友前来说媒。许母担心万一不成影响关系,就同女儿商量到婚介所试一试。 今年8月,母女俩来到汉口利济路玫瑰缘婚介所,交了50元登记费办了手续。多日之后,一名27岁的男子张某给许静打来电话,但两人见过一次面之后,对方连个电话都没留。 许静是名牌大学生,年轻未婚长得又漂亮,身高1.65米,就婚介所老师的看法,应该是众多未婚男子追求的对象。可过了好几天,对方竟没给她打电话。许静很奇怪,就主动给张某打了个电话。对方反问说:“你也没给我打呀!” 许静笑着说:“我怕你是婚介所的婚托儿,在应付我。”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话也逐渐多起来。尽管两人再也没见面,但电话联系一直没有断。张某还一度提出通过许父的关系到新洲做鸡蛋生意。 可就在上周三,许静突然接到一名女子的电话,对方一开口就极尽恶言毒语,说她“不要脸,抢别人的老公!”一番劈头盖脸的大骂,让还没转过神来的许静大哭一场。 玫瑰缘负责人昨称,张某到该所登记时交了300元的介绍费,提供的户口簿证实他确实未婚。可事发后,张某的手机再也打不通了,人也没了踪影。他们曾找过张某,但没找到,看来他留下的住址是假的。 该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还50元手续费并赔礼道歉,但对许家母女提出的400元通讯费和车费赔偿断然拒绝。原因是,此事关键在于张某不道德,婚介所手续到位,并无过错。 湖北信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成认为,张某登记的住址不实,证明婚介所对这一关键资料并未一一核实,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退还登记费、通讯费和来往车费。许静还可就此提出精神补偿金。这些费用,可由婚介所向张某追偿。 (因涉及个人隐私,主人公许静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