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母子协议:“活不养死不葬” 法院判决: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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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0:39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 年已花甲的张某多年前与儿子分家独自生活,辛苦了一辈子的她积劳成疾,近年身体每况愈下,其亲生儿子对她不闻不问却还振振有辞:他们签有“活不养,死不葬”协议。 张某是浚县小河镇人,丈夫去世早,数年前她一手为儿子李某操办了婚事,与儿子一起生活。1995年时,张某因与儿媳关系难处,就搬出儿子家过起了独居生活。搬出时,张某 据淇滨晚报报道,伤心欲绝的张某将不孝的儿子告上了法庭,有协议在手的李某此时仍不同意法院进行调解。近日,浚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与儿子签订的“活不养,死不葬”协议无效,儿子李某应对母亲张某履行赡养义务。 (王磊 刘国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