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裸照 “换”来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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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2日11:19 云南日报 | |
为报复他人,徐某将一位妇女骗至餐馆里吃饭,趁机把受骗的妇女弄得神智不清后,将其带至宾馆里,脱掉其衣服,并偷拍其裸体照片,随后又打电话要挟该妇女。日前,官渡区人民法院以徐某犯侮辱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3年3月24日晚,徐某为报复谭某,遂以谈生意为由将被害人谭某邀约至昆明市某餐馆吃晚饭。谭某吃了点青瓜汁后,过了几分钟就觉得头晕并失去了知觉。徐某便利 今年8月27日,官渡检察院以徐某涉嫌侮辱妇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情况下,偷拍裸体照片,用以威胁和羞辱,侵犯了妇女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侮辱妇女罪。遂以徐某犯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柏立诚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