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利华被判双倍返还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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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05:32 北京青年报 | |
没有办学许可证就招生五十名家长法庭维权 本报讯日前,海淀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贾春生等50名学生家长诉北京科利华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利华教育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宋朝弟服务合同纠纷案。 贾春生等50名原告诉称,去年9月,贾春生等与科利华软件公司分别签订了2003年科利 海淀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文化补习、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但是科利华软件公司主办的初三中考实验班,未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放办学许可证,违反了有关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贾春生等与科利华软件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应属无效,科利华软件公司应退还贾春生等所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同时科利华软件公司向贾春生等人隐瞒了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真实情况,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对合同无效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海淀区法院判决确认贾春生等50人与科利华软件公司签订的2003年科利华初三中考实验班有关协议无效,判决科利华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住宿费,同时赔偿一倍学费、住宿费。 一审宣判后,原、被告目前均未明确表示是否提出上诉。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