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同夏公司能独抽江宁南京烟》后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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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0:09 现代快报 | |
同夏公司究竟是官还是商? 同夏公司为何能独抽江宁南京烟?这家公司究竟有何背景?对此,快报记者又深入挖掘出其中的内幕。 行业管理人员竟受制于行业企业 通过对同夏公司的继续采访,记者发现,同夏公司竟然和江宁区内的烟草执法大队关系密切,也就是说,同夏公司以劳务输出的形式向江宁境内的烟草执法机构“派驻”了大批人员。同夏公司尽管不发给他们执法证,但工资必须经同夏财务账目发放。 通过暗访,记者接触了江宁某烟草执法大队的在职工作人员,并从中了解到,目前江宁区烟草稽查大队下属7个烟草稽查中队,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原同夏公司的劳务输出人员。目前这些人员已经划归区公安局管理,但仍有部分人员直属同夏。 按照烟草专卖的有关法规,这批人员的执法证件是由烟草专卖局发放管理的。但同夏公司通过间接控制工资发放,又管理着江宁烟草执法人员。什么人才有权力将这批人的管理权放给同样经营卷烟零售的同夏公司?执法机构所必需的公正和公平性又如何保证呢? 同夏是集体还是股份制企业? 记者近日采访了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关于同夏性质的疑问,他回答,同夏公司是江宁区烟草专卖局的三产公司,是集体性质的独立核算单位,与烟草系统在关系上是完全独立的。 与南京市烟草专卖局的解释不同的是,记者从同夏公司和江宁烟草公司得到的回答却是,同夏公司是民营股份制企业,与烟草公司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同夏公司的所有待遇和江宁地区的其他卷烟零售户都是一样的。 记者就此与一位江宁区烟草公司的在职职工进行了接触,这位职工告诉记者,他本人在同夏公司拥有股份,而且烟草公司其他的职工也是股东。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所谓的民营企业,很可能就是烟草公司自己职工的企业。而据记者了解,烟草系统的员工是严禁参与卷烟零售的。 一位熟悉其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烟草垄断批发的情况下,参这种股肯定获利。对于烟草系统掌握配送的人来说,向自己参股的企业调拨卷烟,如同把钱从左手交到右手。快报记者 孙玉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