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不告官也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1:31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在法院的主动介入下,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2400名农民工终于在被拖欠工资1年多后,拿回了自己14万元的“血汗钱”。 2002年9月,互助县2400多名民工为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用工,却迟迟拿不到工钱。民工多次找公司索要,均被以“无钱”打发。1年多的时间里,民工多方求助没有结果。2003年8月,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海东地区政法委转来的民工来信后,决定 海东中院院长王爱民说:“此案涉及金额虽然不大,而且民工没有提起诉讼,《民法》的原则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考虑到牵扯人数众多,为了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主动介入,解决这起劳务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