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通报服务非公企业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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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2:01 云南日报 | |
84起投诉件件有着落 省公安厅日前召开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若干规定》实施以来的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该《规定》推出服务非公经济的22条措施自6月1日开始施行至9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非公企业84件举报、投诉、求助案件,案件件件有着落:已办理结案66件,正在办理的有17件,转税务等部门的有1件。 据悉,6至7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辖、统筹走访和分级、重点走访相结合的要求,共抽调民警1200余人,组成300多个工作组,对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胜集团楚雄钢铁公司、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等1366家省、地、县重点非公企业进行了走访。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提出了整改措施,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还将落实企业的意见责任到人,限时整改。通过走访,昆明市公安局及时为泰国独资企业云南易初明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圆满解决了一起经济纠纷;为天久集团、吉鑫集团和倍特瑞电化学有限公司等3家非公企业解决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户籍问题,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 省公安厅副厅长朱建义在通报会上公布了厅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办公室接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反服务非公经济有关规定的投诉、举报和非公企业的求助电话3052388,并公布了省公安厅进一步服务非公经济所推行的“3项制度”:定期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企业法人代表会议,通报情况,倾听呼声,征求意见;适时走访制。对一般企业实行定期上门走访,知企业情、访企业忧、解企业难,当非公企业的知心人、贴心人、代言人;接受监督制。从社会各界聘请警企服务特派员、监督员,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周平洋 何福德(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