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工资卡窃十二万 司机曾某被判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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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利用当司机的便利,盗得直属领导工资12万元的被告人曾健(化名),日前被花都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曾健还必须退赔未起回的赃款。 23岁的曾健是广东省信宜人,2002年10月开始在花都区某汽车配件公司当司机,专门替公司一外籍领导开车。没有钱但又喜欢赌博的曾健知道外籍领导有钱,于是在2002年11月 当晚,曾健便在广州市的两处柜员机取款5000元。同年12月,曾健辞职离开公司。之后,从盗得工资卡至案发,曾健先后11次持卡到广东的广州、清远和湖南等地的银行,将被害人五个月的工资共12万多元取走,并全部用于请人吃饭和赌博花光。今年4月28日,被害人想汇钱回国,发现银行账户上已没有钱,于是马上报警,并将曾健抓获归案,曾健对盗款一事供认不讳。 (罗颖 韩英)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