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私开武术班学生摔伤赔八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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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16:5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范红萍)学生在老师私开的武术班中把胳膊摔伤,老师应不应该负担学生的医疗、鉴定等费用?市一中院昨天披露的一起类似案例中,老师被判赔偿学生8万多元。 2002年3月,北京市某中学体育老师陈文中开办了“武术散打培训班”。15岁的王章、张强分别向陈文中交了200元学费后学习武术。在练习中张强把王章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右 今年3月,王章以其在武术散打班中,老师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行训练,导致其被张强摔倒后受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陈文中、张强赔偿医疗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陈文中辩称,散打训练班事先已讲明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已经过家长同意。 一中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陈文中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私自开办武术散打培训班,带领学生在草地上进行摔法训练,无法确保学习训练人员的安全,系导致王章受伤的主要原因,对此,陈文中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该院判令陈文中赔偿王章医疗等费用共计89030元,张强的父母赔偿王章医疗等费用共计1112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