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住宅用房需通风良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3:30 深圳商报 | |
我市住宅设计有了节能新标准 建住宅用房需通风良好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由于设计不合理,长期以来,建筑物造成的能源浪费占了耗能量的1/3,这一局面不久将彻底改变。日前正式公布的《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 与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武汉、重庆等城市相比,深圳在建筑节能方面存在差距,一方面,各界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不够,另一方面,深圳市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标准及监管体系,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新出台的《规范》有以下规定: 一是强调建筑外窗的遮阳、重视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二是强调居住建筑的自然通风。研究成果表明,利用好深圳市良好的自然通风的自然条件,即使在夏季也可以有1/3以上的时间内不开空调,就能使室内达到舒适及可居住水平。建筑自然通风设计,是该《规范》的重要内容。《规范》强制要求:用地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应进行气流模拟设计。三是外墙、外窗、屋面及内隔墙等围护结构提出了隔热要求。包括对墙体材料、门窗形式、屋顶构造方式都提出了相应的参数要求。四是对建筑设备的选型提出节能要求,如对分体空调、照明设备、太阳能热水设备及热泵系统等。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出台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技术保障,下一步将在《规范》的宣传、培训、咨询、标准图集编制,热工性能检测,节能评估,技术研发等方面继续努力探索。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程连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