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四家惊呼:蜘蛛贼来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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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4:58 辽沈晚报 | |
这已是已知的本月第三起小区遭群盗事件 一夜四家失窃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沈河区文艺路54号23栋楼,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进行调查。在3单元韩先生的家里,他的妻子向记者讲述了自家被盗的经过。前天夜里11时左右,韩妻回 昨日上午7点多,两口子被一阵“咣、咣”的声音惊醒,有人在敲卧室的窗户,开窗一看是4单元的邻居,邻居说:“楼里昨天来小偷了,你们看看你家丢东西没。”韩妻赶紧跑到南侧卧室,发现自己衣服兜内的2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不见了。 随后,他们了解到2单元的一个住户丢了2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3单元5楼丢了1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令人哭笑不得的是,4单元的住户发现自己家中的1500多元的现金丢失后不久,同楼的一个住户看热闹时忽然发现雨搭上有一个工作证。他们捡起来发现里面有800多元现金和一个身份证,而证件上的名字就是4单元住户的,看样子是小偷在爬楼时“不小心”把东西掉了。 都是露台惹祸? 记者注意到,在韩先生居住的这一层的几家住户都有一个很大的露天阳台,他怀疑小偷很可能就是从阳台上爬上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们将阳台上的门窗都已经关好,可是第二天早上还发现阳台最外层的窗户被人撬开了,放在窗台上的色拉油被人放在了阳台上面,而厨房到客厅的窗户也被推开了,同样放在窗台上的调料及洗涤剂也被挪走,小偷就是从窗户进入房间内的。后来警察在阳台调查时也发现了脚印。 其他失窃住户告诉记者,他们通过自己观察也找到了脚印,但是不敢认定到底有几个贼趁夜潜入了他们的家里,他们对自己的安全表示担心。 物业有过无过?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房产局物业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相当复杂,从客观上讲物业公司不能负完全责任,到底是否应该负责任,还要看当时双方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有没有写明这样的条款。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了。 记者 韩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