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一批法规筑一道防线腐败要从源头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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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6:5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徐柳媚)市人大常委会在积极为我市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进行立法的同时,高度重视立法防腐,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近几年来,他们把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廉政制度,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制定了《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法制框架》,具体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一批保廉法规,在构建我市反腐保廉的系统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领域曾是我市腐败的“高发区”,不少人在工程建设中中箭落马,多少国有资产流进了“黑洞”,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比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作为中标与否的依据,标底成为神秘的“金钥匙”,投标人想方设法探听标底,而一些人以权谋私,置国有资产于不顾,通过透露标底大肆收受贿赂;过去的议标方式,使变相直接发包工程的现象难以杜绝;“包工头”则钻邀标的空子,与一些建设单位串通,搞虚假招标……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法治化是反腐保廉的高级形式,并对此高度关注,通过完善法规堵塞腐败的漏洞。2001年,在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大幅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新修订的条例脱胎换骨,面貌一新,核心内容为:确立低价和综合优势中标制度,取消容易滋生腐败的标底中标法,堵死了探听和泄露标底的路子;取消议标方式,为施工企业搭建一个机会均等的竞争平台。新条例实施后的头3个月(2002年3月至5月),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招投标的172个建设工程,造价与标底相比平均下降了12.32%。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都分散进行。各部门想买什么、买多少,全由自己决定,政府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开先河,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该条例为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实施后,有效堵塞了政府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遏制了采购环节中私人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每年为政府节约资金一亿元以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真正做到了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由于客观原因,目前我市的立法草案大多由政府有关部门起草,为防止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草案带部门色彩,在审议这些法规草案时,他们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逐条研读,严格把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反腐保廉立法工作,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穿于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政策和制定法律法规的整个过程。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与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反腐保廉立法协调工作的意见》,规定今后凡市人大、市政府出台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征询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真正将廉政法治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作者:记者方兴业徐柳媚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