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院卫生“难打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3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王林) 今天,东平路居委会纪主任向记者说起烦心事:老楼院没物业,而居民又不打扫公共部位卫生,居委会便每月收1元保洁费,雇人打扫。但是,很多居民却拒绝交钱。 据市环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卫工人只处理道路两侧的保洁,而楼院内公共部位的卫生则由居民自己负责。对于为何不愿交保洁费,市民刘先生表示:“我不在乎这1元钱,但 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张军三律师认为,依据现有规定,居委会收费及收费多少没有法律依据。 他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引入物业管理,由居委会牵头,居民选出保洁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