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在派出所坠楼死亡 央视调查个中蹊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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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49 新华网 | |||
刘骏身上有多处伤痕 2002年6月16日,湖南省益阳市一个名叫刘骏的人被当地的一家派出所传唤,却死在了派出所楼下,检察机关调查认为刘骏是自己跳楼身亡,而刘骏的家属们却至今仍认为刘骏死得蹊跷。那么刘骏究竟是怎么死的呢?昨天央视播出的《新闻调查》栏目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回放 家人至今仍不接受死亡结论 刘骏,44岁,少年时期是湖南省专业体操运动员,参加工作后,曾经是湖南省益阳市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益阳市麻纺厂的职工,后与厂里脱离关系,下海经商。2002年6月16日,刘骏被益阳市公安局益鑫泰路派出所传唤,几个小时后,死于派出所楼下。随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刘骏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己跳楼身亡的调查结论。对于这一结论,刘骏的家人至今难以接受。 事发前一晚收到派出所传唤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00年说起。当时益鑫泰公司老年服务社在筹建过程中因资金短缺,向刘骏借款1.3万元。后来老年服务社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刘骏的本息,就把老年服务社的三间房子以年租金4000元的价格无偿给刘骏使用三年,2003年3月到期。可是2002年益鑫泰公司要在厂区内修建一个花园广场,需要拆除一些房屋,其中也包括了刘骏正在经营的三间出租房。然而三间房屋的使用权还没有到期,如果被强行拆除,刘骏就难以挽回自己的损失,因此在2002年6月15日这天,刘骏四处寻找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胡资生,希望就自己的损失讨一个说法。 不到一天时间被传唤两次 但是6月15日晚7点30分左右,刘骏接到了益鑫泰路派出所下达的传唤证,并且来到了派出所。刘骏的妻子李子萍出于担心,同刘骏一同来到了派出所,询问进行到晚上11点多,但派出所没有让李子萍在场。在被益鑫泰路派出所传唤了近3个小时后,刘骏拿到了第二张传唤证,要求他于第二天上午9点继续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刘骏被派出所传唤了两次,两次传唤的过程中,益鑫泰路派出所所长劳益穗、民警卢晓剑,益鑫泰公司保卫处经济民警钟浩都在现场参与了传唤。 调查 所长说第二次传唤气氛很好 由于此事发生后曾经一度引起了益阳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两位派出所的民警希望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后再接受采访。经过一个上午的联系,记者终于征得了益阳市政法委、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区分局的同意。但是当记者又一次来到益鑫泰路派出所时,上午还在所长办公室的民警卢晓剑,此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据劳益穗所长讲,6月15日派出所接到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资生的电话,举报说刘骏在威胁他,而作为辖区派出所,自然要调查此事。劳益穗所长说:“但是刘骏当时只是有一些过激的言语,并没有什么行动。事件的性质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以派出所对他进行了一些教育、训诫、劝阻。”而为什么要进行第二次传唤,劳益穗所长解释说是因为还要进一步落实一些事情,“怕出其他事”,并且表示“第二次传唤气氛相当好”。记者从劳益穗所长这里得知,从6月16日上午9点来派出所后,到中午12点前,刘骏一直情绪正常,其间,刘骏还一个人两次去过一楼的洗手间,活动自由。 既然一切看来都这么正常的话,那么到底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最后刘骏坠楼而亡呢?据劳益穗所长回忆,刘骏坠楼的时间是中午1点20分到1点30分,那时他正好在隔壁的所长办公室,现场只有民警卢晓剑、经济民警钟浩看到了刘骏坠楼的经过。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卢晓剑却仍然没有找到。 目击民警拒绝描述当时情况 刘骏坠楼经过的另一位目击者、益鑫泰公司保卫处经济民警钟浩告诉记者,刘骏是在他和卢晓剑的陪同下朝另一间办公室走,“他走到走廊那边的办公室,就突然拐弯往另一边跑,等我们过去的时候他已经下去了”。为了详细了解到刘骏坠楼的经过,记者提出请求,希望钟浩能够在现场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却遭到了钟浩的拒绝。记者只好再一次向派出所提出采访目击者卢晓剑的要求,终于在第二天上午见到了卢晓剑,他却说自己是在钟浩和刘骏出门之后才出去的,整个事件他都不清楚。 案发笔录与记者采访有出入 就在刘骏坠楼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赶到现场,开始调查此案。在赫山区人民检察院,记者首先找到了钟浩在案发后不久所做的调查笔录。根据他的描述,在离开会议室时,刘骏、钟浩、卢晓剑三人相隔一米多,刘骏在走到那间办公室门口转弯时,朝窗户跑去,左手扶着窗框,双脚站在窗台上,侧身跳出窗外。按照这段描述,当时钟浩曾试图拖住刘骏,但没有抓住,那么当时与他相距仅一米多的卢晓剑应该看到了刘骏,可是采访时卢晓剑却说没有看到刘骏。而钟浩说在刘骏坠楼时,他还在门口,等他们赶到时,刘骏已经跳下去了。 法医鉴定书中记录多处伤情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了三条结论:第一,益鑫泰路派出所传唤刘骏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主要依据法医鉴定,派出所在对刘骏的传唤过程中无刑讯逼供及体罚行为;第三,刘骏的死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跳楼坠地致严重颅脑损伤。 然而,在长达7页的法医鉴定书中,记者看到,除了刘骏坠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这一伤情外,在刘骏的左额颞部还有3.4×0.5厘米纵行裂创伤,面部青紫,左右手腕和手指有多处表皮剥脱、青紫、擦挫伤痕,右腕骨骨折,胃内容物为血性液体以及心肌水肿等多处伤情记录。 三名目击者声称完全不了解 据了解,刘骏自参加工作以来就一直是益鑫泰公司的前身———益阳市麻纺厂的职工,刘骏喜欢与人交往,厂里很多人都对他非常了解,刘骏死后,在职工当中一度引起了很多的议论。随着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记者在职工当中听到了一种传言,曾经有三个人目击了刘骏坠楼的整个经过,他们一个是派出所对面糕点铺的老板,一个是骑摩托车载客的司机,一个是从农村到益鑫泰公司工作的临时工。但是他们都声称自己对这件事情完全不了解。 就在调查难以继续的时候,记者又偶然得知了另一个目击者的线索,经过多方寻找,我们终于见到了他。据这位目击者说:“当时听到保卫处楼上吵吵闹闹,有摔凳子、拍椅子、骂人的声音,还有我们厂领导胡资生说话的声音,他说‘这个问题得很好地整一整、治一治’,说了这两句话不到两三分钟,有两个人在窗户里面抓住一个人,那个人在窗外,一个人抓着那个人大腿、一个人抓着背面的裤腰带,那个人面部朝着墙,大半个身子趴下,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掉下来。从被抓住到掉下来,大概有二三十秒钟,那个人掉下来以后两个人赶紧缩进去了。人掉下来以后还不到两分钟时间,楼上又跑下来两个人,一个是保卫处的,另一个我不认识,他们两个人走近死者的身边,把尸体翻过来,一个人抓住死者的手,那个我不认识的人不知道在做什么,然后把一副手铐捅到裤袋里面去了。” 家人未同意即强制火化尸体 刘骏的家人始终对刘骏坠楼的原因存有疑问。两个月后,益阳市检察院向他们通报了益鑫泰路派出所传唤过程无违法行为,刘骏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己跳窗坠楼身亡的调查结论,同时还提出: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刘骏的家人必须在8月25日前办理火化手续,否则将对刘骏的遗体强行火化。2002年8月26日,在刘骏的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刘骏的尸体被强行火化。 悬疑 派出所还挂着保卫处的牌子 当记者第一次来到益鑫泰路派出所的时候曾经注意到,派出所的门口同时挂着麻纺厂保卫处和派出所两块牌子,这两个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对于益鑫泰路派出所与益鑫泰公司的关系,人们并不讳言。在益鑫泰公司,很多职工都把派出所与保卫处通称为厂保卫处,虽然现在派出所已经划归公安系统,但是二者之间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原来,益鑫泰公司1986年就成立了保卫处,2000年保卫处划归公安系统,与厂里“脱钩”,但实际上这个派出所的人仍然是厂里保卫处的人员,工资福利都是由企业把钱拨到公安局,再由公安局按工资级别发放给个人。而益鑫泰公司的总经理,即工人们所说的“厂长”胡资生,婉言拒绝了采访要求。 死者生前曾寄出举报材料 在刘骏的遗物里,记者看到了刘骏生前所写的一些举报材料和保留这些材料的邮寄凭证,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在益鑫泰公司,有不少人都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举报过厂里的问题。据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介绍,举报的内容一个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一个是胡资生的独断、专行、腐败的问题。由于近些年来纺织行业所出现的变革,益鑫泰公司已经是湖南省仅有的几家国有纺织企业了。近年来,益鑫泰公司在湖南省创出了以“益鑫泰”为商标的纺织品名牌,并且正在筹建全国最大的麻纺织品种植、加工、生产、销售基地。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益鑫泰公司在未来将有可能成为全国麻纺织品的龙头企业之一。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解释说,之所以一直未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是因为“怕影响益鑫泰公司的经济运作,造成生产混乱,反而会把工厂搞垮。要等时机成熟再进行调查”。(文图来源/《新闻调查》)(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