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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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49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11月3日讯 (通讯员 孟雷 张璐 记者 刘春雷)兖州某火车站站长吴某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38次贪污公款10万余元。日前,吴某以贪污罪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今年35岁的吴某在担任兖州西火车站站长期间,自1999年11月至2000年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报销住宿费、修车费发票的名义,先后38次套取公款10·7万元据为己有,其中赃款4万元投入股市用于个人炒股营利;2·4万元购买广州本田摩托车、家庭影院等高档消费品;其余钱款均被其挥霍一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