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车发生口角,男女两乘客互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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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7:5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两名乘客在坐公交车时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撕扯,双方均受伤。法院判定双方各付对方医药费。 2001年3月31日,身有残疾的林某乘15路公共汽车时,正好站在女乘客徐某的身后。由于车子突然紧急刹车,林某撞到徐某的身上,当即遭到徐某的指责。林某也不依不饶,由口角演变到互相厮扯。事后,林某到公安医院鉴定为轻微伤,医治创伤花费医药费29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因乘车碰撞发生撕扯,均负有责任。故判处徐某支付林某医药费和误工费3000余元,林某赔偿徐某72元验伤费。(吴滨生本报记者万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