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宣判 两主犯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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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01 中国新闻网 | |
从2000年开始,一名国税干部开始与一名犯罪分子倾力合作,他们共同制造了涉案3.93亿余元的中国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陈学军、吴芝刚被判处死刑。 临江小子迅速发迹 1996年,23岁的陈学军离开家乡浙江临海来到北京,在从事过众多行业后,他迅速地找到了一个赚钱更快的行当———倒卖增值税发票。1994年1月1日,我国税制作出重大改革,开始在企业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全面实行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发票可用以抵扣税款,出售、虚开增值税发票便成了不法的暴利行业。 陈学军入行很快,开始他只是加入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团伙,四年后,他开始自立门户。一些临海老乡成为他的手下,很快,他们就将增值税发票“送”到了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几千户企业中。陈学军迅速成为这一行当里的风云人物,一个金字塔形的犯罪团伙渐成气势。 随着他的销售网络越加成熟,陈学军开始需要更多的增值税发票,单凭自己,他无法拿到更多的真正的增值税发票。 国税干部被拉下水 1999年底,陈学军通过他人在饭桌上认识了北京市海淀国税分局税务一所的吴芝刚,那时他还是个刚刚毕业两年多的年轻人。 两个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权力和金钱迅速一拍即合。 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在业余甚至上班时间,通过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税务所的电脑系统违规违法操作,私改数据,甚至在电脑里起个公司名字,把陈学军等人非法购买的发票算到这个公司名下,他同时还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防伪税控“认证”系统提供了帮助。 吴芝刚先后从北京市海淀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这些增值税发票通过陈学军的犯罪系统,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有了吴芝刚作为内线,陈学军的事业迅速兴旺,短短几个月时间,陈学军开上了“宝马”,购置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房子,投资股票出手大方。同时他对吴芝刚的回报毫不吝惜,吴芝刚结婚,陈学军送去价值3万余元的情侣表,还曾经一笔就送给他20万元现金。 直到2000年3月,因为分赃不公,陈学军犯罪团伙发生内哄,一名内部人员向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举报,2001年2月19日,陈学军等人终于落网。 经过公安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联手调查,最终仍有3.5亿余元税款未被追回。 吴芝刚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扣押、冻结其财产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税务人员监管亟待加强 在此之前,国务院于1995年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实施“金税工程”,这一工程包括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这一系统采用了高科技的密码体制,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然而再严密的系统,也需要人来监控。 案发后,吴芝刚曾经被问过:“你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时,就不怕别人知道?”吴芝刚回答:“在基层工作中,监管力度不是那么严格,管理上脱节。” 法院调查发现,海淀国税局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操作岗位的相关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才使得吴芝刚有可能进行违法操作,在对陈学军、吴芝刚宣判前,涉案的三名海淀国税局干部朱宇彤、王慧丽、李建平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吴芝刚的另一个回答可能更让人担忧。 吴芝刚承认他曾经一次性接受陈学军20万元的钱款,审判长问他:“你一下子拿这么多钱不害怕么?” 吴芝刚回答:“没想过,别人也都这样。”(来源:《京华时报》文/记者 杨文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