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发票违法案件有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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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1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昨日不少读者打来电话,投诉不能享受到索要发票的权利。西安市地税局征管处副处长樊迎革表示,会尽快调查落实,同时建议举报人最好留下证据。举报一经查实,税务机关会给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除了拒开发票、打欠条等举报外,市民贾先生投诉,11月2日晚他在一家面庄吃完饭后,饭店说没发票,给他“借”了一张印有其他单位印章的发票,中奖区居然是刮开过的。对 樊迎革说,《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发票违法违章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地税机关将对举报者采取完全保密措施,且举报一经查实,税务机关会给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具体为被查单位罚款金额10%以内,或其查补税款金额的5%以内。 附:西安市地税局各分局各县局举报电话 高新分局:8315393 经外分局:6516663 涉外分局:7663510 碑林分局:5214229 新城分局:7431464 莲湖分局:8611641 雁塔分局:5263210 未央分局:6262680 灞桥分局:3513048 临潼分局:3812753 阎良分局:6202575 长安分局:5293437 户县局: 4812852 高陵县局:6912877 蓝田县局:2750465 周至县局:88133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