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口婚姻状况报告:大龄未婚男女比例失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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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09: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4日电据《潇湘晨报》报道,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抽样资料调查,昨天长沙市统计局最新公布了长沙市的人口婚姻及家庭状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大龄未婚男性人口大大超过女性人口,比例仍然严重失调。与十年前相比,长沙人的平均初婚年龄不是推后了,而是有所提前。 大龄男性远多于女性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长沙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54.57,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165.94下降11.37,其中大龄(30-49岁)未婚人口性别比下降尤其明显,从1990年的1936.69下降到2000年的915.71,下降幅度较大,但大龄未婚男性人口依然大大超过女性人口,比例仍然严重失调。 尽管大龄未婚人口男性多于女性,但大龄未婚女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女性的比例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有所加。2000年长沙市大龄未婚女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女性的1.64%,比1990年的0.76%上升0.88个百分点。大龄未婚男性占15岁及以上未婚男性的9.69%,比1990年的8.91%上升0.78个百分点。女性大龄未婚者比重上升幅度高于男性,这也是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大幅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当前晚婚在青年男女中已形成风尚,但大龄未婚人口比重上升,尤其是男性远多于女性的社会现象需引起高度关注。 平均初婚年龄23.24岁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测算,长沙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3.24岁,其中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1.85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4.71岁,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分别下降0.47岁、0.42岁和0.43岁。由此可见,十年来长沙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有所提前。 按文化程度分组看,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其平均初婚年龄不一样,总体上表现为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平均初婚年龄越大,尤其是女性,其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完全正相关关系。 离婚人口比重上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抽样资料显示,长沙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比重为1.14%,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上升了0.37个百分点,其中男性离婚人口比例为1.33%、女性为0.95%,分别比1990年上升0.28个百分点和0.49个百分点。 按文化程度分组看,各文化层次的人口离婚比重均比1990年有所上升。男性离婚比重与文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离婚比重越低;而女性离婚比重与文化程度基本上呈正相关关系,但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女性离婚比重略低于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低的人口,男性离婚比重高于女性,文化程度高的人口,女性离婚比重高于男性,在总体趋势上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基本保持一致。 老年女性丧偶比重高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长沙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丧偶人口占5.74%,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下降0.73个百分点。 但女性丧偶人口的比重要明显高于男性。丧偶人口中男性人口占31.65%,而女性人口高达68.35%,是男性人口的2.16倍,与1990年的1.96倍相比又有扩大。 从年龄上来看,40岁以下的丧偶比重都极低,不到1%,男女差距并不明显。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丧偶比重提高的速度越来越快,男女丧偶比重的差距也越拉越大,特别是进入老年阶段以后,女性丧偶比重明显高于男性,这主要是因为女性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 女性再婚不再难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长沙市再婚有配偶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2.38%,其中男性人口占到再婚有配偶人口的45.99%,女性占54.01%,这说明女性再婚难的现象已有较大改变。(浣毅刘霞谷雄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