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场所禁作娱乐场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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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1:1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敏)记者近日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仍相当严峻,为此市政府决定于本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的一系列消防日宣传活动;同时,市公安消防局将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 据了解,今年1—9月份,我市共发生火灾5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宗数上升13.5%、经济损失上升40%。宣传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强化市民的消防安全观念,增强全社会抗御火 四类场所禁作娱乐场使用 根据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列四类场所禁止作为公共娱乐场所使用: (一)设在建筑物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 (二)设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的; (三)毗邻重要仓库或是危险品仓库的; (四)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的。 已作为公共娱乐场所使用的,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责令其停业,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同时,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局将密切配合,工商部门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健身会馆、餐饮、美发等时,要求提交公安消防机构签署“同意开业或使用”结论意见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受理申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和丙类火灾危险性液体经营场所,以及服装、制鞋、玩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储存企业的,要求提交公安消防机构签署“消防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意见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部门推出便民措施 据悉,今年我市“119”活动是1992年以来我市举办的第12次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市政府将组织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现场解决一批消防“老大难”问题;活动期间全市各消防队站向市民开放;举办大型灭火救援综合演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防火自查等活动,并在试点小区开展一次旨在预防扑救家庭火灾和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的社区消防教育活动。 同时,市公安消防部门将推出以下便民措施: 1.推行消防业务一次性受理制度; 2.缩短消防业务的办理时限; 3.因建筑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无法通过建筑防火审核、需要修改后重报的设计方案,可在办理时与设计单位进行协商,边修改边办理; 4.简化消防业务办理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