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 青岛离婚登记激增六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1:2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张成亮) 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使十一期间出现了结婚登记的高潮,而接下来的三个多星期,离婚登记也呈现高热状态。截至10月31日,市内四区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比新《条例》实施前的9月份激增了六成,其中年龄30~40岁的夫妻占了一半多。 据了解,整个10月份,市内四区的登记结婚的夫妻为2153对,创下了历史新高。而离 李沧区婚姻登记处的徐主任认为,离婚人数激增的主要原因是新《条例》实施后,离婚手续简化,一是不再需要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二是离婚证立等可取。一对刚办完离婚手续的王姓夫妇说,最大的好处是保护了婚姻状况的隐私,“不会再弄得单位、邻居皆知了”。 为何30~40岁年龄段的夫妻占离婚总数的一半多?专家认为,这一年龄段的夫妻离婚,感情不和是主要原因。由于夫妻在这一年龄段失去新婚时的“兴奋感”,感情处于疲劳阶段,易受外界干扰;加之他们经济上有了一定基础,因此易出现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