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制配新计量监督办法下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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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2:1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上午从南京质监部门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如果眼镜制配单位再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检测设备,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国家质监部门新出台的这种计量监督办法是专门针对眼镜制配单位的,当这些单位和个人从事眼镜镜片、成品眼镜等的生产销售或进行配镜验光等经营活动时,一定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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