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争执调解时拔刀乱捅致一死三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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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4:32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1月4日讯(记者韦义华 通讯员饶右江) 11月3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能概故意杀人一案,50多名来自邕宁县刘圩镇那床村的村民前来旁听。 今年8月3日下午4时左右,邕宁县刘圩镇那床村村民黄能留与黄日格因为一些小矛盾发生争执,黄能留朝黄日格嘴巴打了一拳。该村村委会主任黄金多得到报告后,与纠纷双方约 当晚10时40分许,纠纷双方及部分群众陆续来到村委会二楼调解室,村委会主任黄金多、副主任苏积昌、治保主任苏显桐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黄日格的儿子黄能概抓起一把椅子砸向黄能留,被黄能留用手挡住。黄能概又拔出一把约一尺长的水果刀,朝对方腹部捅去。黄能留的妻子苏环英见状,扑上去用身子护住丈夫,其背部立即被黄能概劈了两刀。 村委主任黄金多见有人动了刀子,迅速冲上去制止,欲夺下黄能概手中的刀,黄能概却一刀扎进了黄金多的胸口。鲜血溅满了整张调解台,黄金多的手腕也被尖刀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但黄金多咬牙坚持与村干部一起制服了凶手。 随后,村里人马上去找医生,可惜没等医生赶到,黄金多就因右心室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村民苏某、黄某重伤,苏某某轻伤。 南宁市检察院指控,黄能概故意带凶器进入调解现场,有故意杀人的主观,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凶手黄能概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要对黄能概进行精神病鉴定。公诉人在庭上指出,黄能概无家族精神病史,而且精神状况一直无反常。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不支持对黄能概进行精神病鉴定。被害人黄金多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黄能概赔款6.9万多元。 法庭当庭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但没有成功,宣布休庭。 | |